究其原因,除了保险公司产品单一,更是保险认知的欠缺。
只是,这种风险是隐性的,以至于这些保单的售卖者——保险计划的设计者——代理人都非常笃定,“哦,计划已经非常周全了”。
3713547杂谈情感
——致所有买了重疾但还没有购买定寿的朋友
为朋友进行保单审查时,发现这样一种情况,绝大多数家庭,都是以重疾或年金为主险,而少有其他主险。崇尚业绩的传统型保险公司中,这种情况会更加突出。
殊不知,这隐藏着极大的风险。主险仅囿于重疾和年金,意味着其他保障的薄弱。
究其原因,除了保险公司产品单一,更是保险认知的欠缺。
只是,这种风险是隐性的,以至于这些保单的售卖者——保险计划的设计者——代理人都非常笃定,“哦,计划已经非常周全了”。
保单中采用的年金和重疾两种主险,前者的主要功能是储蓄理财,对身故几乎没有什么保障,但含有身故保障的重疾,让大家一直以为“还有身故保障”。
顾名思义,重大疾病保险的主攻方向是重大疾病,在罹患重疾后能给付高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。但你是否注意到,一旦发生重疾赔付,身故保额往往也就没有了。
为了抢救亲人的性命,除了保险金,往往还要动用不菲的储蓄甚至借债,家庭财富随之遭受重大损失。
如果不治而亡致使人财两空,孩子的教育金、父母的孝养金、每月如期而至的房贷和车贷,还有欠下的医债,仍需要支付和偿还,这时候重疾险已没了身故保障,家人会持续陷入更深的低谷。
可见,重大疾病保险的身故金是不确定的。
有人会提出:意外伤害保险有身故保障,并且保费很低。
此话不错,但意外伤害保险的身故保障仅仅限于是意外伤害发生后180天内的身故,而其他情况(比如疾病)的身故均不在赔付范围内。
实际上,身故占比中,意外伤害致亡只有一成多,用意外伤害保险规避**风险,可能会铸成大错。
2016年2月,我一位大学同学死于肝癌,因为只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,而没有得到任何赔偿。
意外伤害保险不赔付疾病身故!!!
那终身寿险呢?一生都有保障,还有本金和利息,最好不过了。
然而,成也萧何败也萧何,终身寿险较多的功能会大幅拉高保费(略低于终身重疾险),让保障杠杆比大幅降低。
再者,发生严重的疾病或意外伤害后,往往无法工作收入中断,如还继续缴纳不菲的保费,势必压力山大。
这是弘康人寿保险公司的50万的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,保费差别悬殊。
人的一生分为幼年、青年、中年和老年阶段,结婚到退休这期间,上有老下有小,另加各种债务和应付,责任最为重大,这阶段的保障须考虑得格外周全。定期寿险就非常贴合这段时间的需要。
不管是保障范围、保障强度,还是保费支出,定寿都有无可比拟的优势。即使严重的疾病和意外伤害影响收入,我们也能按时缴纳极低的保费,让保障继续。